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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副总裁离职

发布日期:2022-10-22 17:08浏览次数:

10月21日,荣盛发展发布了关于更换高管人员的公告。

地产资管界了解到,荣盛发展表示,该公司副总裁王守波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同于10月20日,该公司聘任王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资料显示,金文辉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曾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任教,历任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公司董事。现任北京佳禾金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冰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高级),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荣盛发展廊坊公司副总经理、蚌埠公司总经理、邯郸公司总经理、唐山公司总经理、康旅公司副总裁兼实业公司总经理。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一提的是,10月14日,荣盛发展新添两条被执行信息。至此,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荣盛发展为“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升至123条。
不久前,荣盛发展还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其董事长耿建明也成为了限消令的关联对象。
据显示,新增的两条荣盛发展为“被执行人”信息,立案时间为10月14日,案号分别为(2022)皖0304执2056号、(2022)皖0304执2054号,执行法院均为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分别为136661、104518。

此外,据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2022)苏0303执3011号”显示,荣盛发展因未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荣盛发展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耿建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落款时间为9月22日。

被监管通报批评

对荣盛来说,最近几个月可谓“多事之秋”。
约一个多月前的9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刚刚发布《关于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上述《决定》显示,荣盛发展《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与 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预计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违反相关规定,荣盛及耿建明等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查明,2022年1月29日,荣盛发展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亿元至1.5亿元。4月29日,荣盛发展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45亿元至-60亿元。4月30日,荣盛发展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9.55亿元。
荣盛发展《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与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预计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深交所认为,荣盛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公司董事长耿建明、时任总经理刘山、财务总监景中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决定》发布后不久的 9月13日,荣盛发展的法定代表人从“耿建明”变更为“邹家立”。同日,荣盛发展公告称,补选邹家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长耿建明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邹家立为公司总经理(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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